关于做好经济管理学院2022年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
日期:2022-04-15 14:46:57  发布人:8000000417  浏览量:971

 

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省职称办《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苏职称办〔2022〕29号)最新文件精神,人事处《关于做好2022年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现将经管学院2022年度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范围

在职在岗教职工,2022年6月30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,不在申报范围之内。

、申报评审时间安排

本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预计2022年7月底前完成,具体时间安排如下:

时间

工作环节

内容

4月30日前

代表作送审

申报人填写《职称申报名册》,提交代表作鉴定材料提交所在综合办

5月10日前

个人填写职称申报表

申报人填写申报材料,并提交所在党总支。

5月25日前

二级学院材料审核

申报人填写申报材料审核

5月25日前

二级党总支测评

公开述职、民意测评、师德评价

5月31日前

二级党总支推荐

公示资格审查结果并提交学校

6月30日前

质量办、教学部教学质量考核

教学质量综合考核

6月30日前

学校复审

资格复审、二级单位推荐人员材料公示、高级岗位数推荐计划公示

7月20日前

学校评审

学校学科组、高评委评议、公示

(注:鉴于今年疫情防控的特殊形势,在评审过程中相关日程安排将视具体情况予以必要调整。)

三、成立学院材料审核小组

根据学校安排,二级学院需要完成申报人员公开述职、民意测评、师德评价、材料审核、公示资格审查结果并提交学校。经研究决定成立材料审核小组,具体成员如下:

长:刘涛、李仁璞

副组长:徐标、罗元

员:赵秀云、金志芳、蒋小丹、李枫、张明

 四、关于申报材料及审核要求

申报人员应按照规定要求提供代表性成果材料,不得弄虚作假。凡申报材料弄虚作假、论文抄袭剽窃的人员,一经查实,取消3年内的申报资格,并根据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。

审核小组成员要认真学习、准确把握评审条件和政策,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的原则,严格评审程序,加强对申报人员的全面考核,确保评审推荐质量。要严把材料审核关,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、规范齐全。要严格评审推荐纪律,维护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严肃性。凡不符合申报条件和政策的人员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材料,一律不得上报。

 

经济管理学院党总支

2022415

 

 

 

 

核发:8000000417 点击数:971 收藏本页
分享到

©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:常州市武进区滆湖中路33号 |  苏ICP备08012310号-1 苏公网安备 32041202001668号